市教育局关于开展网络学习空间深度应用活动通知
2020-12-08 16:27:20来源:
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度网络学习空间深度应用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办区中心学校,市直中小学:
为积极推进“互联网+教育”发展,根据教育部《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和《石首市教育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市教育局决定在开展2019年度网络学习空间应用普及活动的基础上,开展2020—2021学年度网络学习空间深度应用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标
按照“普及应用、融合创新、示范推广”的原则,依托湖北省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湖北教育云,以下简称“省平台”),进一步组织广大师生开通实名制网络学习空间,使师生空间开通率均达到90%以上。通过开展评选网络学习空间深度应用先进学校、优秀管理员和优秀教师等活动,培育一批网络学习空间应用先进学校和优秀个人,推广网络学习空间在教育教学、资源共享、教育治理等方面的典型案例和成功经验,辐射带动全市中小学网络学习空间的深度应用,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二、活动内容
(一)空间完善
依托省平台,在2019年空间建设的基础上,学校所有教师和适龄学生(三年级及以上)开通个人空间。鼓励开通学校、班级等多种类型机构空间。
(二)深化应用
1.教师利用空间开展日常教学活动
教师依托空间开展备课、授课、学习指导等日常教学活动;组织实施自主、协作、研究等教学活动,开展差异性和个性化教学与指导。鼓励优秀教师利用空间开展跨班级、跨学校、跨区域等教学活动。
师资薄弱的学校要依托省平台“课程中心”的优质在线课程资源,推进开齐开全课程,促进教育均衡发展。
2.学生空间开展在线学习活动
依托空间,学生根据自身学习需要,选择网络课程、在线测试、在线指导等学习资源与服务进行自主学习;学校结合教学需要,组织开展中小学学生学科辅导、身心健康、德育教育、安全教育等在线课程的学习,并组织线下或线上测试。
3.管理者利用空间优化评价和管理活动
教育管理者要利用空间,记录教师的教学过程,开展教师教学工作评价;记录学生学习过程,开展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推进过程化评估和精细化管理。指导家长利用空间了解学生发展情况,参与学校管理,增强家校互动,实现家校共育。
(三)评优推广
采取平台自动计分的方式,按照得分排名顺序评选网络学习空间应用先进学校、优秀管理员和优秀教师。教育局通过召开推进会、组织专题培训、进行网络展示等多种形式,宣传、交流、推广学校和个人网络学习空间应用普及的模式和经验。
三、时间安排
(一)准备阶段(2020年12月31日前)
1.平台数据更新。学校管理员在省平台上更新本校2020秋季学期师生数据及学科教师任教信息。
2.报送实施方案。各学校制定网络学习空间应用普及实施方案(附件2),上传至邮箱(乡镇办区学校以中心学校为单位报送)。教育局依据实施方案,建立工作台账,定期检查,通报工作进度。
(二)推进应用阶段(2020年12月1日至2021年5月31日前)
师生依托空间开展常态化教与学活动。教育局将派专班开展调研,指导活动推进,强化过程管理与反馈,发现并解决突出问题。
(三)评优推广阶段(2021年6月1日至8月30日)
1.评选优秀。2021年6月1日至30日,教育局依照计分办法和评选条件(附件1),综合评定2020—2021学年度网络学习空间应用优秀学校和个人。
2.示范应用。2021年7月至9月,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交流展示活动,宣传典型,推广经验。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协同推进机制
学校是开展应用活动的主体,要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科室,切实做好活动动员、组织工作,为推动空间深度应用提供组织保障和条件保障。市教育局建立管理职能部门、业务推进部门、技术保障部门协同推进机制,市电教馆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二)加强培训与交流,提升空间应用水平
学校要加强空间应用的校本培训,提升师生空间应用能力和信息素养,增强教师教学能力和学生学习能力。各校信息技术管理员要加入“石首市-湖北教育云交流群”(QQ群号:636054519),及时反馈在空间应用中遇到的问题,省平台工作人员将在第一时间协助解决。
五、联系方式
1.市电教馆:张巧云
电话:13507255908,邮箱: 1069051703@qq.com
2.湖北教育云:
电话:027-87826587
附件:
1.2020—2021学年度网络学习空间深度应用计分办法
2.2020—2021学年度网络学习空间深度应用活动学校实施方案
3.依托省平台开展网络学习空间应用指南
2020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