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首市2019年省招教师资格审查补充公告

2019-12-20 10:29:40来源:

  为了确保我市教师招聘工作公正、公平,保障所有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我市2019年6月22日至23日进行省招教师资格审查中发现的特殊问题,经市教育局党组会研究,报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对在资格审查中出现的两种特殊问题可申请重新资格审查,现公示如下:

  一、关于考生的学历在学信网上查不到和考生的学历证书现在没有拿到的问题。处理意见是:

  1.我市面试之前,考生必须提供学历认证报告和学历学位证书。

  2.签订承诺书,承诺面试之前不能提供学历认证报告和学历学位证书,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关于本市在编在岗教师报考城区教师岗位需要在乡镇公办学校工作时间满五年的问题。处理意见是:

  1.考生必须是本市在编在岗教师。

  2.考生在本市乡镇公办学校工作时间满五年的,符合招聘条件。

  3.考生在本市乡镇公办学校工作时间加外省县(市)乡镇公办学校工作时间满五年的,符合招聘条件。

  4.考生所有工作经历必须由工作地点中心学校出具证明。

  所有参加2019年石首市省招教师招聘考试,现已入围资格审查的考生,如有符合上述两种情况的,请于2019年6月26日至7月2日(一周)内到石首市教育局办公大楼七楼申请进行资格审查,逾期不予办理。审查资料请关注石首市门户网和石首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

  咨询电话:0716-7210281

  

石首市教育局 石首市人社局

  2019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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