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预防校园霸凌宣传片的通知

2024-03-27 08:38:21来源:

    全市各学校、市直幼儿园:

  为进一步筑牢校园安全防线,推进预防校园霸凌意识入脑入心,提升校园安全宣传教育水平,丰富安全教育形式,现面向各学校征集预防校园霸凌宣传片,遴选优秀作品参加全市征集活动。

  一、征集时间:即日起至 2024年 4月 26日前。

  二、征集内容:征集预防校园欺凌方面的微电影、微视频。作品应紧扣时代特征、地域特色、各学段学生特点,具有示范作用和推广价值。

  三、作品要求

  (一)微电影类作品:分辨率 1920*1080,格式为MP4,码率不低于 8-10Mbps,微电影原则上片长 8-15分钟,要求主题突出,有故事情节,演员表演生动,拍摄画面清晰连贯,录音清晰,字幕与声音搭配得当。视频片尾注明制作者单位、姓名、职务等。

  (二)微视频类作品:分辨率1920*1080,格式为MP4,码率不低于 8-10Mbps,微视频原则上片长 3-5分钟,要求主题突出,可以通过公益宣传片、记录片等形式,以轻松诙谐的方式传达校园安全知识,内容充实具体,生动感人,给人以启迪并与主题契合。视频片尾注明制作者单位、姓名、职务等。

  四、征集程序

  (一)审核推荐:各乡镇办区中心学校、市直高中、初中、小学,市直幼儿园至少推荐微电影、微视频等两类作品中的 1 个。

  (二)专家审核:电化教育馆组织力量对各校推荐作品进行审核,遴选优秀作品推送石首教育宣传平台展播并参加上级部门的征集活动。

  (三)作品评选计划:最终评出一、二、三等奖和优秀组织奖。微电影类、微视频类作品分别设一等奖 2 件、二等奖 4 件、三等奖 6 件;优秀组织单位奖设优秀组织单位奖 6 个、优秀组织者奖 6 名。以上获奖均由石首市教育局向获奖优秀作品主创人员颁发荣誉证书。

  五、注意事项:

  (一)作品必须为本单位或本人原创。

  (二)作品必须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严禁抄袭 (发现抄袭作品,将直接取消参赛资格),作者对引用借鉴部分版权负责。主办方不承担包括因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如出现上述纠纷,主办单位保留取消其参赛资格及追回奖项的权利。

  (三)只接受参赛作品原件,且受理后不再退还。

  (四)请各学校做好组织发动工作,充分调动广大师生参与活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发挥学科专业优势,组织专业 老师培训、指导,提高作品创作水平和质量。

  六、作品报送及联系方式

  (一)参选微电影、微视频类作品以数据文件(U 盘)报送。

  (二)推荐作品选送单位填写附件1《作品报送一览表》、附件2《作品原创承诺书》后上报。

  (三)联系方式

  沈老师:13797510788

  石首市电化教育馆

  2024年 3月 26日

关于征集预防校园霸凌宣传片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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